本案涉及一對跨國夫婦,張先生(美籍華人)與王女士(中國籍)。兩人在留學期間相識並墜愛河,隨後在美國結婚結婚,並在美國生活了數年。文化差異、家庭壓力以及工作波動等杠杆因素,雙方情緒逐漸出現裂痕莉薩女士提出離婚,並要求分割在中國美國的共同財產,同時希望獲得兒子的撫養權,兒子在美國出生並一直在美國生活。張先生則希望保留對兒子的撫養權及物質財產分割提出異議,認為王女士在中國的財產所有權完全披露。
國際法律研究:
律師團隊首先深入研究了中美婚姻法律、財產分割制度以及撫養權判定標準,為案件處理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。分別在中國和美國進行了財產清查,包括房產、車輛、銀行、股票等。同時,他們聘請了專業的評估機構對資產價值進行了評估,確保資產分割的公正性。
行使訴訟權利證據收集:
為了爭取撫養權,律師團隊收集了張先生在美國的生活、工作、教育等方面的證據,證明他能夠為兒子提供一個穩定、有利的成長環境。同時,他們也準備了在中國的王女士的生活狀況、工作環境以及她與孩子相處時間的證據,以評估她撫養孩子的能力。
國際司法協助:
律師團隊通過國際司法援助管道,與中國當地的律師建立了聯繫,共同處理中國的財產分割和撫養權問題。他們協助張先生在美國法院提起了相關訴訟,並確保中美法院達成了協議之間的判決能夠得到相互承認和執行。
結果與追回:
在審庭前,律師團隊積極與莉薩女士及其律師進行了重新協商,尋求雙方均接受的解決方案。通過多次溝通,最終雙方達成了關於財產分割和撫養權的初步協議。
根據雙方達成的協議,中美協定的財產得到了合理的分割。張先生獲得了在美國的大部分財產,而莉薩女士則獲得了在中國的部分財產和一定的現金補償。考慮到兒子的年齡、生活習慣以及張先生在美國的生活和工作狀況,法院判決撫養權歸張先生所有。莉薩女士擁有探視權,並可以在特定時間將兒子接至美國團聚。